抗告驳回!京华城容积率弊案 应晓薇羁押确定

检方侦办京华城案查出过程涉贿,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院裁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前)羁押禁见。(中时资料照片,杜宜谙摄)

京华城容积率弊案,检方指控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收贿,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认定应晓薇收了沈庆京4500万余元,且搜索前要从台中机场出境,涉犯收贿罪并有逃亡之虞,裁定8月29日起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应女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驳回。

高院由审判长王屏夏、受命法官杨明佳及陪席法官潘怡华组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应女涉犯收贿罪且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若仅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之手段,实不足以确保追诉程序之顺利进行,而有羁押、禁止接见及通信之必要,驳回她的抗告。

台北地院认为,应晓薇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她有收受沈庆京交付贿赂款项,且款项4500万元之事实,且收款时间,与她为京华城一案向北市政府陈情,陆续以市议员身分提出陈情案,请求都发局再次研议,或将案件送都委会研议,时间吻合。

北院指出,应女收受现金以后,积极为京华城陈情,最重要的是京华城的诉求在2022 年11月1 日如愿以偿后,她便密集收到4500万元,吻合的时间点,可以认为检察官已释明这是贿赂的后酬给予。

北院表示,应女在法院核发搜索票在案,讵搜索即将执行,却在8月27日要从台中机场出境,从此时间点之巧合,已有相当合理怀疑被告有管道探知侦查秘密,而为躲避本件诉追潜逃之事实,有事实足认她有逃亡之虞。

北院指出,应女有羁押之原因,而京华城违法容积图利之金额高达上百亿元,对国家社会官箴有重大之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经权衡国家司法权之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裁定8月29日起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