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杀虎斑猫进补 苗栗老翁竟说「不吃可惜」

当街杀猫来吃已触犯动物保护法》。(示意图/非本案照片

社会中心苗栗报导

苗栗一名70岁的孙姓老翁29日在住家杀猫准备煮来进补,国立联合大学学生以为是珍贵保育类动物石虎,立即报警专家初步鉴定是虎斑猫。老翁表示不知道触法,「以前就吃过猫肉了」,还说烹煮的猫是朋友下山送给他进补,「不吃可惜」。县府农业处表示,老翁已依《动物保护法》送办,可处5至25万元罚锾。

警方表示,29日晚上7点多获报,指华冈社区有人疑似在杀石虎,赶抵现场后发现,孙翁正在「洗猫」,一只猫科动物全身的毛已被拔光,满身是血泡在盆中,经石虎专家陈美汀鉴定,最后认定是野猫

孙翁表示,林姓男子头屋乡北山区养鸡,设陷阱抓攻击鸡的动物,29日下午意外抓到一只猫,知道他喜欢野味将猫送给他进补,「不吃牠可惜了」,让警方和县府人员相当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