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会超资拍「中坜事件」 蓝委质疑:拍意识形态政策片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左)、立委罗廷玮(右)9日召开「客委会沦为民进党文宣部?拿公帑做民进党要做的事!」记者会。(刘宗龙摄)
立法院国民党团9日举行记者会,揭露客委会出资新台币5700万元拍摄电影《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内容描述中坜事件。蓝委痛批,这部片大概率是要对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冷嘲热讽,拍意识形态的政策片。蓝委质疑,客委会对影片依法最高只能补助1000万元,此片补助金已违法,拿公帑大搞认知作战,替民进党做大内宣获取政党利益。国民党团呼吁客委会,不应拿国家公帑,沦为民进党的文宣部,运用国家预算做民进党中央的事。
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表示,近年来客委会对客家文化传承到底做了什么?无论从业务报告,还是解冻案报告,显示客委会预算执行率非常高。以「前瞻基础建设浪漫台三线」计划来看,宣导标题写着「打造浪漫台3线青年回乡的路」,计划期程从2017年到2020年,计划经费20亿元。4年来预算执行率100%,达成率97.04%。另外在青年就业人次,4年来达1000人次,平均每年250人次回乡就(创)业。
林思铭指出,客委会预算执行力将近100%,但是看不到该有的效益,换句话说,返乡就(创)业青年得到客委会的补助后,成功率到底是多少?
林思铭提到,新竹一直希望成立「义民文化园区」,也能成为「浪漫台3线」观光休闲地点,但客委会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没有积极推动。
此外,客委会为了「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电影,补助5500万元,补助的经费来自于文化内容策进院200万元、客委会捐助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以采购方式5500万元办理。林思铭指出,根据「客家委员会补助制作客家意象电影作业要点」第四项第2款规定:「每一部影片补助预算上限以新台币一千万元(含税)为原则,结算之计划总经费若低于原提出申请之总经费,本会得依比例酌减补助款。」换句话说,一部电影只能补助1000万元是上限。
林思铭说,就算客委会真要补助「打造以中坜事件为背景之民主历史电影」,好歹也要依规定补助,不是吗?客委会根本就是违反法令的常业犯,审计部也已经认证。
林思铭强烈要求客委会,正视客委会的职责,重视客家文化,做好客家文化的传承。不要一味为了时代潮流就做一些与客家文化相违背的事,应拿出客家人的硬颈精神,不做让民进党拿捏的魁儡。
蓝委罗廷玮表示,根据客委会的业务报告中提到,「苗栗狮潭客庄里山人文影像纪录片《花若盛开》于112 年9月在苗栗狮潭办理首映会,于全国9县市办理18场次特映会,总计约3000观影人次,该片更入围纽约国际电影节,并于瑞典国际电影节及戛纳世界电影节获奖。」
罗廷玮要请教客委会,一部这么棒的纪录片,还获奖国际电影节,结果办了18场特映会,才3000人次观影,平均每场观影人数才166人,这也算是客委会的政绩?这也能称得上是推广客家文化的成效?随便找个里长办活动,一场都可能会超过166人,客委会对得起《花若盛开》这部纪录片吗?
罗廷玮提醒客委会,不要拿人民纳税的钱,不要老想着把民进党的DNA放到客家文化当中,忙着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民进党的理念。呼吁客委会要本着《客家基本法》努力发展客家文化,让更多人认识客家传统,这才是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