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当冲降税三读 减半优惠延长至116年底
▲证交税条例修法三读,副院长江启臣落槌通过。(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攸关当冲降税优惠的证券交易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31日于立法院院会顺利三读,朝野同意,关键的千分之1.5优惠期限,依行政院版本延长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为提升我国股票市场成交量能及流动性,带动其他投资人投入市场意愿,证券交易税条例第2条之2规定,当冲税率从原为千分之3,自106年4月28日开始减半优惠为千分之1.5,中间二度延长,根据原条文将在今年底届期。
财政部长庄翠云日前表示,若证券交易税条例来不及三读,就必须先按原税率征收,之后再退税,状况很复杂。
立法院会31日经朝野党团协商后,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布,证券交易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今将处理并完成三读。
针对当冲降税优惠,按照行政院版本三读通过。根据条文,现行当冲税率减半延长施行期限至116年年底。
行政院说明,衡酌现股当日冲销交易证券交易税税率千分之1.5措施已达成提升证券市场交易量能及流动性目的,为继续维持证券市场交易动能及减低证券市场不确定性,故修正延长施行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