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两岸司法互助大突破 台首次追回诈骗款千余万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两岸司法互助在「罪赃返还」方面重大进展台湾民众因两岸诈骗集团而受害的财产,在法务部陆方最高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安排下,已有17名被害人首次依陆方查扣款项比例获得返还,合计取回金额人民币为237万775.72元,换算为新台币有1100余万元(以汇率1比4.8换算)。

▼两岸司法互助返还赃款获重大突破,台首次取回陆方法院查扣诈骗被害款项。(图/资料照片)

法务部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即将在102年6月25日生效满四周年之际,两岸司法互助,在「罪赃返还」方面出现重大进展,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第9条规定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己方规定范围内,就犯罪所得移交或变价事宜给予协助」。

有鉴于此,魏仲伯等17人的诈骗集团(其中台籍13人),在两岸携手破获后,查出全案共有17位台湾被害人,且多为年长者,最高年龄为87岁,最低62岁,平均年龄约70余岁,分布在北中南10个地检署辖区内,经陆方的法院审理判决,决定将查扣的赃款依受害金额比例发还给台湾的被害人。

陆方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间,正式向法务部提出「被害人财产返还重要讯息通报书」及「送达文书请求书」,请求法务部协查各被害人年籍资料、收受核定被害金额意愿及开设帐户

法务部于5月间透过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转由相关地方法院检察署对辖区内之被害人进行查证协助,在完成身分及帐户资料核对后,陆方不到一个月时间在6月7日将款项汇入该等被害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