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球星惨遭色情钓鱼 贩售者遭判刑、获利没收

T1 LEAGUE新北中信特攻球员谭杰龙等人遭色情钓鱼、侧录不雅影片,桃园地检署查出余姓男子涉嫌收购影片贩售谋利,余男遭依非法利用个资论处2年10月。(赖佑维摄)

T1 LEAGUE新北中信特攻球员谭杰龙等人遭色情钓鱼、侧录不雅影片,桃园地检署查出余姓男子涉嫌收购影片贩售谋利。桃园地院审理,余男坦承犯行,院方依非法利用个资罪处2年10月。获利新加坡币31万余元折合台币约650万没收。

桃园地院审理,余姓男子2019年经营「S网站」、「T网站」,贩售窃录他人非公开、身体隐私猥亵影像、少年猥亵行为的影片,并从不详管道购买已满18岁的3名男子性身体隐私、自慰等活动。并在2020年6月,联络王姓男子以云端方式取得多人窃录影片,还以CCB系列、F系列命名编码,利用云端硬碟在网站贩售。包含谭杰龙在内,共有29人受害,影片多达260部,还有5人受害时未成年。

其中T网站上每片价格,以新加坡币26元、95元将窃录影响贩售,还列有被害人全脸、身体特征之影像截图、或显示被害人全脸、身体特征之生活照片,标注相关之姓名、学校、职业、社会活动等足以直接识别之个人资料,供客户选购。余姓男子坦承全部犯行,王男则说,影片是向不详网友交换而来。

法院说,余男犯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等4罪,从重依此罪论处,考量余已在2014年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内容,遭判刑1年、缓刑3年,再度犯之,且此案贩售数量甚钜、受害者众多,使被害人承受莫大心里压力,考量已经和4人以2至16万元和解,其余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而未能达成和解、犯罪情节、动机、贩售时间长短等,处有期徒刑2年10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加坡币31万3968.38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