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 大专生免学费 教部:须找财源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18日提案修改《大学法》,家庭所得净额适用12%以内者免纳学费。教育部次长刘孟奇(见图)表示,教育部已无空间调整预算支应,如要推动,需要额外预算支应。(黄世麒摄)

教育部2月起补助私立大专校院学生每年3.5万元学费,立委18日进一步提案修改《大学法》,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者,免纳学费。教育部回应,不反对这项修法,但税额12%以内免学费,将有92%学生适用,每年要增加411.81亿元经费,教育部已无预算支应,须另找财源。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8日审查《大学法》修正案,国民党立委柯志恩等16人提出修改第35条,增订就读大学及大学以上经济弱势学生,其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者,免缴学费。但未具中华民国籍者,不适用之。

柯志恩表示,台湾推动教改30年,造成教育M型化与贫穷世袭化,台大已被戏称为「大安区大学」,掌握更多资源的人更容易进入顶大。因此她提出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者免纳学费,可照顾到97万个学生,希望教育部支持。

教育部次长刘孟奇回应说,对于立委提出的免学费主张,教育部支持这样的精神,但仍要进行可行性评估,才能决定可不可以做。依财政部「110年度综税所得应纳税额及税率各级距申报统计表」,家庭所得净额适用税率12%以内的纳税单位(户)级距为121万元以下,约占总纳税单位(户)的92%。

刘孟奇说,若以92%就读大专校院(含二专及五专后二年)及大专校院以上(硕士及博士)的学生均免学费,每年需要678.32亿元,扣除目前已在推动的各项助学措施经费266.51亿元,尚须政府额外编列411.81亿元经费,相当于2024年高教预算1276亿元的32.27%,教育部已无空间调整支应,如要推动,为避免大幅排挤其他教育支出,需要额外预算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