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主张逃死应关一辈子 不得假释

民间团体要求修正《刑法》条文,要求严惩无端杀人或杀童者。(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有37名定谳死囚尚未执行,宪法法庭将在4月23日展开死刑存废的「生死辩」。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认为,若最后宣告死刑违宪,他主张修法,新增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的规定,因法院不愿意判处死刑,这些罪犯也该付出一生监禁的代价。此外,国民党立委廖伟翔也提案修法,将虐童及致重伤、致死等行为受判处徒刑者,修正为皆不得假释。

廖伟翔指出,3岁以下的受虐案年年破千件,显见已经不是个案,在少子化当下,守护幼童是第一要务,除加强社会安全网,也必须提高刑罚,做为吓阻。依我国刑责,虐童案只能判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无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会期待,为此他提出2条刑法修正草案。

廖伟翔表示,他提出,一、「杀童罪」,增订第272条之1,明订杀害未满12岁以下幼童者,处最低无期徒刑、最重死刑。二、「虐童不得假释」,违反刑法286条关于虐童及致重伤、致死等行为受判处徒刑者,修正为皆不得假释。

吴宗宪认为,死刑仍有一定程度安定社会乱象的功效,若法院认定是虐童致死,法定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来惩处,可是如今虐童案依旧频传,因司法不愿意轻易判处死刑或执行死刑,他主张修法,将无期徒刑分为得假释与不得假释2类。

吴宗宪指出,即便法院不愿意判处死刑,也该让这些罪恶至极的犯人付出一生监禁的代价,不得假释规定并非从来没有过的创举,过去《贪污治罪条例》也不得假释,若宪法法庭最后宣判死刑违宪,他将加快速度,立即提案修法补破网,盼朝野合作。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这次虐童案,让很多民众提出「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显见台湾民意并不支持废死,若宪法法庭宣告死刑违宪,必然引起舆论哗然,相关配套措施像无期徒刑是否要分级处理?还有如果无期徒刑一直关在监狱里,国家难道要一直养他们吗?这些问题都应纳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