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A走18万红包钱 12岁儿炸锅告上法院却输了

一名12岁刘姓少年发现自己过去存下的18万红包钱被老爸领光,告上法院却吃了败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刘姓女子多年来替12岁儿子保管过年收到的红包钱,在银行帐户累积存下18万余元,岂料,刘女与丈夫离婚后,却发现帐户里的钱不翼而飞,才发现是被前夫领走,愤而带着儿子提告要求返还。法院审后,判定刘女无法证明帐户里的全额为儿子的红包钱,判其败诉,刘夫免还。

判决书指出,刘女与林男于2009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但因林男长年怀疑女方在外偷人,但女方不认,林男遂擅自在女方的车上安装GPS定位却被抓包,两人因而协议离婚。

刘女控诉,她过去8年替儿子存下的过年红包钱共计18万余元都被林男领走,气炸带着儿子前往提告,要求林男返还全额。

林男辩称,儿子在年节从亲戚身上收到的红包钱都会直接混在他与前妻的皮夹中,待过完年后,才会把剩下的钱存入儿子的银行帐户中,好让儿子所投保的保险可以直接扣款,他并不清楚儿子确切领到的红包钱金额,且帐户亦混有他的钱,认为不需返还。

法官审理后发现,林姓少年的帐户在2011年至2018年间,在农历新年过后1至10天内,会存入1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现金,即便少年每年所领取的红包钱会有落差,但不至于落差至6万元,不排除其中混有林男的金钱。

再者,少年与刘女均无法举证帐户里的金钱全是红包钱,且刘女不争执儿子的红包钱会先家用才存入帐户,最终判定林姓少年败诉,林姓男子免还钱。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