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儿自己跑去男友家嘿咻18次 老爸崩溃提告却惨输
高雄市李姓男子2015年2月透过脸书认识当时才就读国中的小美(化名),两人相处大约3个月就开始交往,并在交往期间发生至少18次性关系,最后是被女方的父亲发现才曝光,他出庭时无辜表示,「连我家人问她几岁,她都说18岁啊。」
李男在26岁时透过脸书认识小美,两人聊着、聊着就陷入热恋,同年6月至7月间就在住家二楼房间发生2次性关系,没想到小女友返家就露馅,他则被对方的父亲一状告上法院;他辩称,小美一开始就说自己18岁,「6月她来我家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年龄,过了大约两个礼拜她离家来找我,我才知道她的真实年纪,而且还是我先开口问才知道。」
▲小美在交往期间于男友家发生至少18次性关系。(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小美则证称,她与李男在当年5月就成为男女朋友,一开始交往就用LINE说过生日,「我的脸书个人资料也有写是○○国中,我只记得跟他说了我15或16岁,但他当时没有进一步确认。」而李男坚称小美向他及家人都自称是18岁,联络用的脸书帐号也是写着「按摩员工、国立○○农工、现居高雄市」,他是真的不知道并非故意。
高雄高分院法官调查发现,小美其实有3个脸书帐号,只有其中一个才标示就读○○国中,与李男的说词相符;考量到两人在发生关系时是情侣,虽然除了上述2次之外,小美声称还有16次,但这部分因为证据不足判处无罪,日前以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共2罪,各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应执行刑期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