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退休活不下去! 劳退提拨应升至12.5%

劳团:退休活不下去!劳退提拨应升至12.5%。(图/记者李孟璇摄)

记者李孟璇/台北报导

现有劳退新制规定,雇主需按月提拨劳工6%的薪资作为其退休金,但劳工团体认为,新制的提拨金根本无法保障劳工老年生活,因此要求提拨应至少提高到12.5%,对此劳动部回应,这涉及劳资双方利益,还需进一步作考量

劳退新制在2005年上路,要求雇主需按月提拨6%的薪资作为劳工退休金,但桃园产业总工会理事长庄福凯表示,以劳工每月平均提缴工资为35,933元、年资30年计算,60岁退休后每月仅能领取2,939元,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根本无法支持劳工的老年生活。

另外,不少雇主为了减轻劳退金提拨的负担,经常以多报少,造成劳工权益损失;而政府在《劳工退休金条例》中「延寿年金」的规划,本就是用以避免劳工因为长寿导致退休金不足的经济窘境,但劳动部却迟迟不肯开办,甚至还想要修法删除,庄福凯痛批,劳退新制根本是一场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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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产业总工会理事长庄福凯表示,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根本无法支持劳工的老年生活。(图/记者李孟璇摄)

针对劳工团体的诉求,劳动部也作出回应,劳工退休科科长李涓凤表示,当初因为劳退旧制规定,在同一事业单位工作年资满25年,或工作满15年、年龄达55岁,或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满60岁才能请领退休金,考量许多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长,所以95年才有新制产生,希望劳工年资可以带着走,免除领不到退休金的风险,但在提拨率的部分,要调高至12.5%需考量劳资双方利益,日后还需进一步作商讨。

针对资方少给的问题,李涓凤则说,目前申报提缴的实收比例达99.8%,在查核上,去年1月15日也已修正《劳工退休金条例》,若企业申报不实或未依规定调整月提缴工资,劳保局将迳行更正或调整月提缴工资,并处以5,000~25,000元的罚锾,若业者还是没有改善,将增加滞纳金,以督促雇主确实提拨。

至于延寿年金,李涓凤表示,这是针对「长寿者之特别保障」措施,若活超过平均余命者,需另外投保年金保险,以作为平均余命后之年金给付之用。但有些劳工因不愿再拿出一笔钱投保,有些人则身体不好必须急用钱,加上98年起又实施劳保年金,已经达到延寿年金之目的,所以在综合考量下才会研拟删除延寿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