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劳退自提 不计入薪资所得课税

劳保局表示,被保险人于报税期间如仍需2023年度劳(就、职)保、农(职)保、国保个人缴费证明,除可向投保单位申请外,也可利用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个人网路申报及查询作业」线上查询列印,或携带身分证及印章至劳保局各地办事处临柜申请。

劳保局说,国保被保险人除可透过上述方式申请国保缴费证明外,还可持自然人凭证到统一超商ibon列印(须自付手续费);或至劳保局全球资讯网线上申办区申请邮寄;或电洽劳保局国民年金组申请。

另外,劳动部提醒,依《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4条规定,劳工、受委任工作者、实际从事劳动雇主及自营作业者,得在每月工资、执行业务所得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执行业务收入课税。

劳动部举例,如果为劳工身分自愿提缴退休金者,雇主应于填报「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时,将劳工自愿提缴退休金金额填报于「依劳退条例自愿提缴之金额」栏位,并将给付总额栏位扣除自愿提缴金额,劳工于报税时,毋须再重复扣除一次。

例如劳工2023年每月薪资5万元,全年薪资收入70万元,当年自愿提缴劳工退休金3万6432元(提缴工资5万600元×6%×12个月),则扣缴凭单「给付总额」为66万3568元(70万元-3万6432元)。

劳保局提醒,报税时请留意该笔自提金额是否已自薪资所得总额中全数扣除,如发现未扣除或金额有误,请尽速通知事业单位向各所辖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申请更正,以免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