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薪资所得须扣除自提劳退
劳保局表示,依《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劳工在每月工资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的金额,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因此,事业单位申报「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时,应将劳工于年度内自愿提缴金额,正确填报于「依劳退条例自愿提缴之金额」栏位,且给付总额栏位须全数扣除该自愿提缴金额。
劳保局举例说明,如2023年度劳工每月工资总额为4.3万元(提缴工资归级为4万3900元),年终奖金2个月,全年薪资所得为60.2万元(4.3万元×14个月),另当年度每月自愿提缴6%退休金,2023年度扣缴凭单「依劳退条例自愿提缴之金额」栏位应填报3万1608元(4万3900元×6%×12个月),给付总额栏位应报57万392元(60.2万元-3万1608元)。
劳保局提醒劳工朋友,为维护自身权益,如在112年度内有个人自愿提缴退休金,在明年报税时,务必再次确认自愿提缴金额是否已自当年度个人薪资所得总额中全数扣除,如发现有未扣除或金额有误,请尽速洽事业单位向各所辖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申请更正,以免多缴税款。
劳动部提醒,劳工如有自愿提缴退休金意愿,可向雇主表示,透过雇主向劳工保险局申报,并可由雇主代为向劳工保险局缴纳自提金额,快速又便利。劳工平时亦可透过自然人凭证、劳动保障卡、健保卡卡号及设籍户口名簿户号、至各地办事处临柜查询等方式,查询劳工退休金提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