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提劳保退休金者要注意! 劳动部:报税时可免课税

劳动部提醒,有自提6%劳退者报税时可减免。(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20)日指出,快要面临报税季节劳工如有自愿提缴退休金,今年5月在申报109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须注意「自愿提缴之退休金」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

劳动部表示,依照「劳工退休金条例」第14条规定,劳工可以在每月工资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且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另实际从事劳动的雇主、受委任工作者自营作业者,如其领取为工资或执行业务所得,也可以在其每月工资、执行业务所得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执行业务收入课税。

劳动部说明,如果是劳工身分自愿提缴退休金者,雇主应在今年初填报「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时,将劳工自愿提缴退休金金额填报在「依劳退条例自愿提缴之金额」栏位,并将给付总额栏位扣除自愿提缴金额,劳工于报税时,就不需要再重复扣除一次。

另外,劳动部自营作业者领取薪资举例,自营作业者是自行向劳工保险局申报提缴退休金,在劳保网站下载填写「自营作业者自愿提缴劳工退休金申请书办理转帐作业,经扣缴成功后,劳工保险局将在每年4月初寄发上年度已缴纳缴费证明,自营作业者于办理综合所得结算申报时,可自薪资所得总额中减除自愿提缴退休金的数额(即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劳工保险局所寄发的缴费证明得检附作为凭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