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媒体并购管制红线出炉 媒金分离纳入管理

▲NCC「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管制红线出炉,媒金分离纳入管理。(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5日)讨论「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总共有7章42条,设立明确的整合管制红线,以及把「网际网路」的影响力纳入审查媒体并购案考量。发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仅对草案规范原则进行讨论,尚未进行逐条审查,委员会决议先将草案公告60天,聆听产、官、学、研各界意见后,再逐条进行审议。

为确立跨媒体整合的审查标准,NCC5日讨论「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初步确定有7章42条,并设立明确的整合管制红线。包括:1、无线电视部分:禁止无线电视事业间相互整合。2、卫星广电部分: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3、有线广电部分: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4、整合新闻财经频道部分:总数达5个以上不得相互整合。5、跨媒体整合部分: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订户数达总订户数20%以上不得跨媒体整合。同一事业或关系人持有多数媒体事业,不得整合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无线电视、全国性广播、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日报和频道代理商超过三项。

NCC表示,由于网际网路媒体在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变大,虽然草案中并没有纳入管理,但是未来在审查媒体并购案时,会将「网际网路」的影响力纳入考量。

另外,为避免金融集团资金优势影响媒体内容,草案中也有「媒金分离」规范,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关金融行业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态及大型媒体的人事财务业务

NCC表示,除消极管制规范,草案中也明订积极保障新闻工作者及促进多元文化发展的相关规范,除了保障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专业自主,也希望透过奖励方式,补助广播电视事业协助制播关怀弱势族群权益节目

发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仅对草案规范原则进行讨论,尚未进行逐条审查,委员会决议先将草案公告60天,聆听产、官、学、研各界意见后,再逐条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