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整并红线和媒金分离 部分媒体触犯相关规定?

▲NCC公布反垄断法部分媒体触犯相关规定?(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公布「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设立明确的媒体整合管制红线,确立「媒金分离」,以及把「网际网路影响力纳入审查媒体并购案考量。不过此法因溯及既往,等同「党政军条款,若立法通过,外界点名,可能受影响的媒体包括金融企业负责人投资台固和凯擘,以及拥有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新闻频道全国性日报的旺中集团

为确立跨媒体整合的审查标准,NCC5日公布「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设立明确的整合管制红线。包括「禁止无线电视事业间相互整合」、「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卫星广电事业不得整合」、「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线广电事业不得整合」、「新闻、财经频道总数不得超过五个」、「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订户数达总订户数20%以上不得跨媒体整合」和「同一事业或关系人持有多数媒体事业,不得整合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无线电视、全国性广播、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日报和频道代理商超过三项」。

草案中也纳入「媒金分离」规范,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关金融行业之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态及大型媒体的人事财务业务

NCC表示,只要立法通过,将回溯到NCC成立后所有的媒体并购案,若触犯到管制红线的媒体,NCC将给予三年期限进行改善。

对于外界点名有金融企业和负责人投资的台固和凯擘,以及旺中集团可能有违法之虞,NCC表示,由于旺中集团只有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新闻频道和全国性日报,因此并没有违反「同一事业或关系人持有多数媒体事业,不得整合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无线电视、全国性广播、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日报和频道代理商超过三项」的规定。至于台固和凯擘,还要细看投资和组织架构后才能判定。

至于此法将「网际网路」的影响力纳入NCC在审查媒体并购案时的考量。NCC坦承,「网际网路影响力」要量化确实有难度,目前NCC仅对草案规范原则进行讨论,尚未进行逐条审查,委员会决议先将草案公告60天,并召开说明会,期盼产、官、学、研各界提出意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