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平》大啖凤梨之余 还得买工业产品?!
【爱传媒陈朝平专栏】3月2日,我在中国时报发表「民进党没看懂北京的东风雨露」一文,文中提及,凤梨也是ECFA早收清单之一,经风传媒总主笔夏珍「私讯」提醒,凤梨并非ECFA早收清单之一。
经查,ECFA蔬果早收清单计有:鲜或冷藏的金针菇、鲜或干的香蕉(包括芭蕉)、鲜或干的橙、柠檬及酸橙、鲜哈密瓜以及鲜火龙果。凤梨不在其中,近日农民关切的莲雾、释迦等,通通不在早收清单之列。
尽管,我误将凤梨列为早收清单之一,但不仅不影响全文的观点,更让人了解民进党政府误国误民的可悲可恨!
第一,所谓早收清单,就是提早降关税的产品清单。列入ECFA早收清单的蔬果类,早在2013年起便享受零关税的优惠。
换言之,未列入ECFA早收清单的蔬果输往大陆,陆方本可拒绝进口,同意进口也未必给予零关税的优惠。
显然,凤梨、莲雾、释迦、芭乐等不在早收清单之列的蔬果销往大陆,是大陆「格外让利」并非蔡政府有甚么能耐!更不是台农发公司做了甚么杰出的贡献。
第二,既然不在早收清单内,暂停进口根本与凤梨是否验出介壳虫无关。暂停进口的动作,就是考验台湾重启对话诚意的「东风雨露」。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反复辩解,陆方暂停进口凤梨不合乎国际贸易的规范;若非失职无知到不知道凤梨不在早收清单里,便是刻意误导社会大众和凤梨农。
第三,民进党不解北京的东风雨露,接下来,也不在早收清单里的莲雾、释迦暂停进口,应该也不意外。
第四,先暂停进口不在早收清单里的产品,或者迳自调高不在清单里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应该符合WTO的规范,也是公平对待已经和大陆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做法。
第五,国际贸易最基本的原则是贸易的双方或多方需先就关税、准进产品、检疫检验标准等规范,达成协议。
台湾能早于其他国家与大陆签署两岸版的自由贸易协定(即ECFA),应该是因为两岸默认两岸一家亲,一中原则,亦即九二共识;而非台湾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有甚么突破性发展。
第六,既然蔡政府坚持不承认九二共识,那么,继凤梨之后,经济部与民间企业或许该认真地思考一下,目前出口大陆的工业及农林渔牧产品,还有哪些根本不在ECFA早收清单里?
ECFA后续的谈判中辍迄今,且台湾迟迟不开放大陆多项产品进口;基于公平贸易、对等原则,北京即使不取消ECFA,有无可能单方面调升台湾进口产品的关税?
果真如此,蔡政府的因应之道又是甚么?总不成让大家大啖凤梨之余,还得加购一些家庭里用不着的工业产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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