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惨断4指「百万赔偿变7万」农民爸怒炸法院宿舍
大陆湖南省永兴县的法院家属社区18年前发生一起爆炸案。(图/翻摄自微博)
大陆湖南省永兴县的法院家属社区18年前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1死2伤,3人均为法官,引发舆论哗然。警方查出,男子黄运财的儿子2002年因工安事故受伤,多根手指遭切除,原本裁定雇主应赔偿人民币30万元(新台币133万元),上了法院赔偿金却骤减为1万多元,黄父对法官心存怨恨,才会犯下爆炸案。
综合陆媒报导,爆炸案发生后,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公安局和永兴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专案组,经初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报复事件。当时的2楼只有2户人家,被炸死的法官曹华是其中一户,另一户则是一名罗姓退休司机,但罗男社会关系简单,从不与人结仇,研判犯嫌目标极有可能就是曹华。
警方对曹华审理过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很快锁定了嫌疑目标,是一个叫黄运财的农民。检警查出,黄运财的家境不好,儿子黄虎15岁就辍学,跟着父亲到镇上的马家三矿打工,负责控制矿区的绞车,2002年因意外切除了4根手指。永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介入此事,认定黄虎为六级伤残,裁定雇主应赔偿30万元。
大陆湖南省永兴县的法院家属社区18年前发生一起爆炸案。(图/翻摄自微博)
不过,马家三矿的矿主对裁定结果不服气,甚至认为黄虎故意自断手指,意图骗取巨额赔偿金,反把他起诉到了法院。随后,法院采纳了雇主的提议,拒绝采用郴州市法医鉴定中心和县仲裁委员会的伤情鉴定结果,对黄虎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最终仅判矿主须赔偿人民币1万6706元(约新台币7万4116元)。
尽管黄家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却因无法缴纳上诉费被撤诉,后向检察院提起抗诉,也不了了之。悲愤之下,黄运财决定报复,于是从矿山上偷取了炸药,装进纸盒后放在永兴县法院宿舍,酿成1死2伤悲剧。2006年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运财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上诉后改判死缓。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