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遭员工强抱1分钟怒告性骚 检认仅妨碍自由

彰化1名53岁赖姓工人,趁着老板娘在交办工作时突从正面熊抱长达一分钟,事后老板娘控告赖男性骚扰,但仅遭检察官以妨碍自由声请简易判决。(吴建辉摄)

简易判决书指出,认为赖男仅抱人,并未碰触告诉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等,因此未构成性骚扰要件,依强制罪判处赖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吴建辉摄)

彰化1名53岁赖姓工人,趁着老板娘在交办工作时突从正面熊抱,老板娘受到惊吓后,两人跌坐在沙发上,但赖男仍不放手持续熊抱长达1分钟,事后老板娘控告赖男性骚扰,但仅遭检察官以妨碍自由声请简易判决,依强制罪判处赖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当晚赖姓员工在老板家客厅,老板娘拿着手机显示地图,赖男趁着两人面对面在交代工地位置时,突双手强行环抱老板娘的身体,2人顺势跌坐在旁边沙发,但赖男仍不放手,时间长达1分钟,直到老板娘大喊报警及通知先生,赖男才逃跑骑乘机车离开现场。

但检察官认为被告是无端强行抱住告诉人,将告诉人扑压在沙发上,是漠视他人意思决定自由以强制罪起诉,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书指出,认为赖男仅抱人,并未碰触告诉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等,因此未构成性骚扰要件,依强制罪判处赖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而判决出炉民众普遍认为不妥,21岁张姓女大生认为,重点不是摸到哪里,是已经感受到被侵扰、恶心,不被尊重,这样的判决她无法接受,28岁吴姓人妻则说,从后方熊抱等于加害者全身都接触到被害人了,不解为何被摸臀袭胸才算性骚扰,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