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长许铭春今证实 「最低工资法」20日内核定期限遭政院删除 

劳动部长许铭春今日证实最低工资法」20日内核定期限遭政院删除。(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政府力推的「最低工资法」草案,劳动部在日前已将草案送进行政院审议,但劳动部长许铭春今(11)日表示,行政院已开过2次协调会,但经行政院建议后,会把行政院20天内需核定审议结果法案说明栏针对2次送案「行政院不得退回」等字样皆删除。

许铭春今日出席金安颁奖典礼受访时表示,最低工资法目前在行政院审议中,当初草案规定行政院要在收到审议结果的隔日起20日内核定,但行政院考量草案已明文规定审议委员会要在每年第三季召开,且在隔年1月1日实行,因此政委建议将20日内核定的期限删除。

另外,也针对法条说明栏部分原本为强化审议会权限,若行政院不予核定或逾期限而未核定者,应由劳动部于接到不予核定之日或届满日起30天日内,再二度召开最低工资审议会议审议,本次审议结果报请行政院后,行政院即应予核定,不得退回。

但许铭春说,经行政院建议,「不得退回」字眼也已删除。她解释,行政院通常会尊重审议结果,若第一次审议结果遭行政院退回,大家就会做足沟通,因此行政院认为不须载明不得退回。

最后许铭春强调,目前最低工资法仅拿掉上述两个部分,其他条文也只有微调,目前草案仍在行政院内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