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过关 工商团体批税高的不合理
立法院三读通过税改修正条文,个人部分的标准扣除额调高为12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调高到20万,企业的营所税则由现行17%调高到20%,工商界纷纷表示,这不合理,台湾税制应该跟邻近国家看齐,尤其是美国正在降税,台湾却提高税率,让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据了解,新修正的税改条文当中,综所税最高税率由45%调降到40%,营所税则由现行17%调高到20%,不过立法院也订出照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条款,所得额50万以下中小企业营所税将分阶段调整,每年调高1%,分3年从现行17%调至20%。营利事业当年度未分配盈余课税,从原先的课征10%营所税,税率将调降至5%。
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表示,现在全球都在作税务改革,其中美国正在降税,台湾却要把营所税调高到20%,「这很不合理」,台湾税收稳定、没有通膨问题,政府对营所税的调整应要再考虑,建议用营业加值税来考量,才能吸引国内产业壮大。林伯丰认为,台湾的税制要跟韩国、新加坡比较来修法,另外国内的营业加值税反而偏低。
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则说,「降税是国际趋势」,包括美国、中国大陆都朝降税方向走,营所税、股利所得两边都增加,会影响企业在台湾投资意愿,增加企业负担。政府一面要企业加薪,又要调高基本工资,现在又要加税,企业在台湾经营越来越困难,更何况修法保留盈余5%是重复课税,政府应该废除。
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指出,个人综所税率降到40%,「这是为了选举在拉拢选民」,台湾的选举文化造成引发非常多的乱象,过去的一例一休、税改等等都是问题,一遇到问题,就拿企业开刀,要企业付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