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税务奖励金是自肥「邪恶钱」 税改团体赴北检控「违法征收」

▲税改团体29日到台北地检署控告国税局官员涉嫌违法徴收罪 。(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包括太极门以及公司企业负责人在内的税改团体,29日聚集台北地检署,质疑台湾税务官员恶意征税,导致人民求助无门,并按铃控告税务人员涉嫌触犯《刑法》第129条的违法征收罪,税改团体并呼吁废除税务奖励金这笔「邪恶」的钱,避免税务人员为了图利自己与下属,对人民超征租税

科技公司简姓老板2004年因癌症开刀,事业停摆,康复后,国税局以过去公司属于持续营运状态,要求连补带罚7千多万元税金,简不满公司10多年没营运、没开发票还被认为欠税,但是打官司败诉。另外有团体也不满团购批发利润不到5%,结果被国税局以所有进项金额加总课税,结果没赚到钱,反而要再花10几年批发工作才能缴清税金。

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陈志龙直指税捐机关不按证据课税,还编列税务奖励金,这是笔「邪恶」的钱,让收钱的人(指税务人员)自肥律师蔡富强指出,税务奖励金是明目张胆的贪污,财政部左手超征,右手奖金发给自己人,相关开出税单公务人员,已经触犯《刑法》第129条的违法征收罪嫌,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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