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这补助常态化 1年内每月最高领5千元 另有单次3万元 标准、金额一表看懂

政府为减低失业者异地就业障碍,协助重回劳动市场,提供「跨域就业津贴」。(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政府为减低失业者异地就业障碍,协助尽速重回劳动市场,规划「跨域就业津贴」,补助包括「异地就业交通补助金」每月1000~3000元、「搬迁补助金」最高3万元、租屋补助金每月最高5000元,最长12个月,以减轻远距离上班劳工的负担。

跨域就业津贴适用对象为:

1、高龄失业者,且就业地点与原日常居住处所距离30公里以上(跨域就业)。

2、失业者为中高龄者或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且就业地点与原日常居住处所距离30公里以上,且失业期间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非自愿性离职。

「异地就业交通补助金」依就业地点与原日常居住处所距离核发,最长以12个月为限。30公里以上未满50公里1,000元/月、50公里以上未满70公里2,000元/月、70公里以上3,000元/月。最长以12个月为限,最多可领到3.6万元。

「搬迁补助金」采核实发给,每次最高30,000元为限。

「租屋补助金」自受雇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赁契约所列租金总额之60%核实发给,每月最高发给5,000元,最长以12个月为限,最多可领到6万元。

劳动部表示,申领「租屋补助金」或「异地就业交通补助金」,在补助期间可互相变更申领,2者合并领取期间以12个月为限。

至于申请方式,劳工先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经就业咨询推介跨域就业,符合申请要件且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30日,就可以向就业当地之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跨域就业津贴补助标准及金额。(翻摄自劳动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