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哺乳育儿设施经费6月1日开始受理 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哺乳室示意图。(图/台北政府网站)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为推动雇主营造友善职场环境,鼓励雇主设置哺(集)乳室及托儿设施措施劳动部109年第2次受理雇主申请经费补助,期间自109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

劳动部指出,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3条规定,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的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或适当托儿措施。为鼓励雇主提供前开设(措)施,劳动部订定经费补助办法,不限事业单位规模大小,皆可申请补助。雇主设置员工哺(集)乳室最高补助2万元;设置托儿设施(包括托婴中心幼儿园、职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托育家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者,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300万元,设置完成后,连续5年可申请托育设施或幼儿教具维护更新,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另外,如果雇主提供受雇者子女送托于托儿服务机构托儿津贴者,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

劳动部表示,为推动职场小型托育服务,4月23日公告修正「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新增雇主设置居家式托育服务,雇主得聘雇或委托托育人员至雇主设置的指定地点提供员工子女托育服务,并纳入托儿措施经费补助项目,补助项目包括游具玩具、睡眠休息、安全防护、盥洗、备餐用餐等设施及设备,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有意愿办理者,今年第2期即可提出申请

劳动部提醒,有意愿申请109年第2次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要在109年6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至企业托儿与哺(集)乳室资讯网「线上申请补助专区」,填写申请书表上传后,并以书面列印邮寄至申请单位所在地地方主管机关县市政府劳工社会局(处)等)提出申请。如有疑问,也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