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下台负责?律师揭10大疑点:如果跟部长有关 应该要判刑

交通部长林佳龙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抢救状况时表示,虽已请辞,不过扮演一天交通部长的角色,就会尽全力执行所有工作,再度强调「个人去留不重要」。(资料照/罗亦晽摄)

台铁太鲁阁2日发生严重出轨意外,各界检讨声浪不断,律师吕秋远也针对此次事故到底跟台铁有没有关系、嫌犯涉嫌的罪名是什么……等10大疑点一一解答。至于交通部长林佳龙是否该下台负责,他表示,下台负责只是一种态度,没有意义,「如果跟部长有关,应该要判刑,而不只是下台吧?」

针对此次太鲁阁事故,吕秋远昨(5)日在脸书分享自身想法,首先,这次的事故到底跟台铁有没有关系?他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要等运安会与地检署搜集事证后才能进一步做判断。第二,嫌犯涉嫌的罪名是什么?判刑可能会多久?他判断,就目前的事证来看,嫌犯可能涉嫌过失致死,最重本刑是5年,未来随着调查其他事证以后,如果有其他可能的罪名,会从中选择比较重的罪名判决。

第三,目前嫌犯已经羁押,但为什么先前可以50万元交保?吕秋远解释,所谓羁押是「暂时」把嫌疑犯关起来,并不是判刑的意思,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羁押要件,必须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可能串供、有可能逃亡、犯重罪三种情况之一者,才可以羁押。他指出,先前地院法官认为被告并没有串供的情况,也不是居无定所,逃亡的可能不高,又不是最轻3年以上的重罪,所以只以50万元交保;但高等法院认为原来的决定考虑不周全,所以撤销后交给其他法官审理,后来认为还是有可能串供或逃亡,才决定羁押。

李义祥日前交保后走出地院,包包遮脸不发一语。(资料照/罗亦晽摄)

第四,未来民事求偿会由谁来承担?吕秋远说,台铁目前对乘客契约责任,必须依契约给予补偿,受伤的乘客与死者家属也可以对东新营造、义祥工业社与被告李义祥求偿。

第五,台湾公共安全是不是存在系统性风险?吕秋远表示,台湾人在公共安全的立法上,要求当然很高,但是实际运作上却不是如此,各行各业也都会有一些人存在便宜行事的心态,如果说不严谨的日常生活态度,称之为系统性风险,当然会有一些公共安全意外来自于此,要降低风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愿意调整这种心态,这是需要成本教育的,也可能要从自己身上做起。

台铁408次太鲁阁号列车2日撞上滑落到轨道上的工程车,造成重大伤亡。(资料照/赵双杰摄)

至于究责部分,吕秋远罗列的第八个疑问指出,这次灾难政府为什么不出面负责?他说,这次事件当然是人祸,但政府必须负责的层次应该到哪里,政治道德责任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且负责的意义是什么?事实上,在找出真正的原因前,下台负责只是一种态度,但没有意义,如果根本就与部长无关,为什么要辞职?如果跟部长有关,应该要判刑,而不只是下台吧?

此外,针对「台铁为什么不进行公司化呢?」「台铁为什么不进行民营化呢?」「政府为什么要设立募款帐户?」「我们还能做什么?」吕秋远也都一一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呼吁,我们都爱这块土地,但请让自己热情助人、冷静思考,台湾未来才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