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森林系教授报假帐判缓刑 陈良基:不实报帐要负很大责任

台湾大学。(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台大森林系王教授10年前负责执行农委会国科会原民会的补助计划,却用发票假帐被控违反商业会计法,台北地院28日判4月徒刑,得缓刑2年。教育部次长陈良基表示,过去科技部研究计划因为会计限制,很难报帐,现在已放宽许多,若还有不实核报应该要负很大责任;至于大学教授被判刑,应由学校教评会讨论是否进一步做停职惩处。

台大森林系王姓教授10年前涉嫌和刘姓助教,在95、96年间受托的7个研究计划,向元霖企业购买文具用品碳粉匣、墨水匣、电脑耗材等发票,但实际上却是拿去买百货公司礼券。台北地院今天判王姓教授4月徒刑、刘姓助教3月徒刑,皆缓刑2年,可上诉。

陈良基表示,过去在执行科技部计划时,会有研究相关费用作为补助款,当时因会计限制很难报帐,当时就协助科技部解套相关限制,如果老师实际是为了研究需要的,国外研究也认定是相关费用,就可以报帐。

陈良基认为,现行会计已放宽许多,如果还有不实核报,应该要负很大责任。

据了解,目前该名教授仍在台大任教,且学校网站上也还有该名教授资料

台大教务长鸿基表示,王姓教授虽然借调到公部门,但仍然是学校教授,上学期还有授课,学校会依《教师法》规定办理,最快预计在7月20日召开教评会,讨论如何惩处。

郭鸿基说,过去曾经有教授便宜行事,用假发票报帐,但近年来学校加强宣导,这几年报帐核销已非常小心处理,也会遵守相关规定。

教育部人事处长李秉州表示,依照《教师法》规定,公立学校教师被判刑一年以上定谳且未缓刑,才会影响教职,其他状况都是由大学自行召开三级三审制的教评会,讨论如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