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设哺乳室、托儿措施最高补助300万 2019元旦起开放申请

劳动部补助雇主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提供托儿措施,明元旦起受理申请。(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营造友善职场育儿环境,劳动部今(7)日表示,补助雇主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提供托儿措施,从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事业单位可向地方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300万元,设置后或已设置者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3条规定,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之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或适当的托儿措施。为鼓励雇主提供员工子女托育服务,劳动部订定「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及作业须知协同地方政府补助及辅导事业单位提供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或措施。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长孙碧霞表示,雇主自行设置员工哺(集)乳室最高补助2万元;设置托儿设施者,包括托婴中心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300万元,设置后或已设置者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如果雇主提供受雇者子女送托于托儿服务机构之托儿津贴者,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

根据劳动部统计,今年以来总共补助429家,补助金额1800万元。孙碧霞也说,为协助事业单位设置托婴中心或幼儿园时,面临土地取得、设置规范、托育空间规划议题,近日已搜集相关范例,编制完成「事业单位设置托儿设施参考手册」,可上至劳动部企业托儿与哺(集)乳室资讯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此外,劳动部也提醒,明年受理事业单位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措施申请有2个时间点,第1次于明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受理,第2次则是在明年6月,如有疑问,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