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期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补助 元旦受理

劳动部表示,企业提供员工托儿服务,有助于增加员工幸福感及对公司的向心力,并降低流动率,留住优秀人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3条规定,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之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或适当之托儿措施。

为鼓励雇主提供前开设(措)施,劳动部订定「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雇主设置员工哺(集)乳室最高补助新台币(下同)2万元;设置托儿设施(包括托婴中心、幼儿园、职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托育家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者,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300万元,设置后或已设置者,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如雇主提供受雇者子女送托于托儿服务机构之托儿津贴或居家式托育服务者,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不限事业单位规模大小,皆可申请经费补助。

劳动部提醒,有意愿申请111年第1期经费补助之事业单位,请于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至企业托儿与哺(集)乳室资讯网( https://childcare.mol.gov.tw )「线上申请补助专区」,填写申请书表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以书面列印邮寄至申请单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机关【县市政府劳工、社会局(处)等】提出申请。如有疑问,欢迎洽询劳动部1955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