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举办说明会 鼓励企业设置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

苗栗县长邓桂菊等人与参与企业代表合影。(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政府昨天16日举办设置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计划说明会,并邀请王芷菁讲师、陈彦芝讲师,将计划从申请、操作至最后核销流程,做完整的说明,希冀透过此次说明会,让各单位更了解施设流程。

近年台湾少子化情势日益严峻,中央与地方政府持续提倡友善的育儿政策,其中性别平等工作法第23条明文规定,雇用受雇者人数达100人以上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儿设、措施,协助其员工托育子女。

而且劳动部定有「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补助雇主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提供托儿津贴,鼓励企业建立一个关怀、正向支持员工哺育、养育子女的工作环境,使员工安心工作,发挥工作潜能,企业也能因此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生产效益,打造劳资双赢。

苗栗县副县长邓桂菊表示,历经疫情的冲击下,更能看见企业对同仁的照顾与用心,当企业能够满足员工在工作与生活的需求时,将有助于工作安全感的提升,因此在此呼吁各位在座事业单位伙伴应定期检视内部是否确实遵循法令规范。

邓桂菊说,人力是企业的根本,希冀透过王芷菁讲师及陈彦芝讲师深入浅出的解说,让大家更了解计划流程及宗旨,进而让企业照顾好员工,让企业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生产效益,打造劳资双赢。

今年度起,苗栗县政府更责成劳青处加强对辖内事业单位,办理相关劳动法令宣导、法遵访视及相关检查,未来将朝向建构优质的劳动环境及打造安居乐业的家园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