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当越南陪酒妹「火山孝子」频打嘴砲 妻吃醋怒告遭打脸

高雄一名吕姓男子与小吃部越南妹打情骂俏,引起老婆吃醋,对越南妹提告求偿,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无证据,判吕妻败诉。(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一名吕姓男子爱去越南小吃部花天酒地,经常去捧场黎姓女服务生,还在手机里打情骂俏,引起吕妻醋劲大发,怒控黎女妨害婚姻求偿50万元。黎女喊冤,强调吕男是他的客人,两人的互动是欢场逢场作戏,她叫吕男「老公」是上班的拉客手段,没有真情爱。高雄地院法官审结,认为吕妻提不出黎女破坏婚姻的实证,判吕妻败诉。

判决指出,吕姓男子与妻子结婚4年多,被发现他经常到高雄市郊的越南小吃部消费,与越南籍黎姓女服务生往来热络,曾接送黎女上下班,还一起到连锁超市逛街购物;吕妻偷看老公手机,发现吕男和黎女间对话暧昧,黎女叫吕男「老公」,吕男回应「想你的夜」。

吕妻认为丈夫和黎女有不伦恋,指控黎女妨害婚姻,向黎女提告求偿50万元。高雄地院简易庭审理时,黎女喊冤,强调她从事八大行业,和吕男是陪酒小姐与顾客间的互动,不是情侣关系,她叫吕男「老公」,是为了留住熟客常用的手段,她不知道吕男是否已婚,不认为有破坏吕男夫妻婚姻的行为。

法官检视吕妻提供她老公与黎女的对话纪录,发现吕妻没有提供完整对话纪录,其中还有翻译错误,内容没有更露骨或证明有不当关系的对话,且黎女是小吃部服务小姐,与客人互动难免使用亲暱的称呼,是工作所需,用意在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用以招揽客人,因此认定黎女未侵害吕妻的婚姻权,判吕妻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