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老公牵「第三者」过马路 人妻怒讨100万惨输
▲黄男在过马路时牵了一下女性友人的手,却被妻子误会提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周姓人妻怀疑黄姓丈夫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关系,甚至曾牵着「第三者」过马路,还开车温馨接送,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黄男与该名女性友人并未十指交扣、相互依偎,加上没有其他更直接的证据,最后判妻子败诉。
周女在判决书中主张,自己与丈夫是在1991年10月间结婚,没想到婚后7年丈夫就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外宿,并与小三交往,对她却是斥责辱骂、拳脚相向,逼得她不得不在2013年间搬离住处,没想到丈夫完全没有悔改,还在2018年1月和5月与其他女性牵手、开车亲密接送,甚至过夜、同居、发生性行为,实在忍无可忍,这才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
▲周女认为丈夫和小三不仅同居,还发生过性关系。
而黄男辩称,妻子看到的「第三者」只是普通朋友,对方到她的住处拜访,短暂停留一下就离去,时间点也不是选在深夜或凌晨,没有躲躲藏藏的意思,一切都是妻子误会了,他根本没有外遇。
士林地院法官调阅周女提供的照片,发现黄男的确有与另一名女性牵手过马路或是开车接送,足以证明两人的确熟识,但他们并未十指交扣、相互依偎,神情也很正常,应该只是基于保护的意思短暂牵手通过路口,属于一般人尚可接受的正常互动范围;此外,周女指控两人曾发生性关系,却又提不出相关证据,难以认定男方有任何背弃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最后裁定驳回妻子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