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生路迢迢 獎勵待落實、產權複雜待解決
都市丛林藏古迹3
台北市有形文化资产数量位居22县市之首,但老屋留下后,后续活化及对屋主的补偿仍待落实,努力空间之大,从已办理容积移转的古迹、历史建筑不到1%可见一斑。
根据国家文化资产网,台北市截至5月1日止,包含古迹、历史建筑、文化景观、纪念建筑、聚落建筑群、考古遗址及史迹在内,已公告564处有形文化资产;台北市文化局推估,明年就会突破600处。
数量高居全国之冠,但并非每一处文化资产的价值都被充分彰显,达到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条「充实国民精神生活,发扬多元文化」的立法目的,也并非所有古迹都已符合同法第24条「依照原有形貌修复」。
适逢台北建城140周年,台北市政府5月首度开放民众报名登上北门城楼,文化局长蔡诗萍在脸书贴出场勘时所摄照片,他将城楼南侧望去的景象形容为油画,而画中正修复的市定古迹「东京堂时计店」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
东京堂时计店(博爱路2号店屋)在民国109年被指定为市定古迹,后方同样建于日治京町改筑时期的4、6、8号店屋因此在隔年送入文资会审议,并因能延续博爱路街屋意象、形构北门城内都市发展纹理,同步升格为古迹。
然而,近3年过去了,博爱路4、6、8号店屋仍是被指定当年的模样,尚未提报修复及再利用计划并通过审议,更遑论恢复原貌。
8号屋主黄小姐说,她非常喜欢老房子,这里又紧邻北门、台北邮局、抚台街洋楼等文化资产,深具历史意义,所以她希望找到具资历的建筑师、优秀的木工及泥作团队,好好把古迹修复,活化成美感及艺文空间。
但黄小姐指出,城中见证政权来去,许多土地因此为国家所有,这栋建物多年来面临「管用不一」,不到100平方公尺的土地隶属于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上头则是私人合法建物,她除了每月必须缴纳近新台币5万元的租金,为沟通公文往返的时间成本更难以估计。
黄小姐在8号被指定为古迹后打算购地,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但财政部在100年修正「出租之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得予让售范围准则」,将土地让售范围限缩在直辖市以外区域,原先目的是避免有心人为取得开发利益而以先租后购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却连有志之士活化老屋的念头也挡下了。
黄小姐很无奈,古迹日常维护、修复计划撰写及工程都所费不赀,每个月的租金又像个无底洞,加上她无法办理作为文资保存最大诱因的容积移转,将8号打造为城市文化亮点的理想,与口袋深度有限的现实不断冲突。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邱稚亘指出,文化资产保存法授权古迹办理容积移转,将原先可建筑总楼地板面积移至其他土地使用的空间,就是希望提升屋主保存意愿,并将买卖所得回馈到古迹的维护及修复上,将针对此案例函询中央是否有修法空间。
黄小姐的困境并非常态,但受理容积移转申请的都市发展局统计,台北市约200处古迹中,包含公有地在内,仅16处已办理容积移转;去年修法纳入适用对象中的历史建筑则为0处,合计已办理容积移转的文资数量占比不到1%。
针对历史建筑尚未出炉的容积移转办法,都发局综合企划科长江中信说,内政部国土管理署在去年12月及今年4月两次召开会议研商修法事宜,都发局都有派员积极参与,等修法程序完成后也会尽速配合办理。言下之意,文化资产所有权人想要依法取得补偿,还得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