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为》2024十八岁首投 修宪路迢迢

嘉义市各投开票所陆续涌入投票选民。(廖素慧摄)

立法院通过25项包含《民法》之法律修正案,除将「成年」年龄下修至18岁,18岁相关权利义务也一并修正,例如可以担任集会游行负责人工会理监事等。相关法案罕见地保留且预计2023年实施,其主因仍然卡关修宪问题上, 因为《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年满20岁者,有依法选举之权」,为了下一步将公民投票权修至18岁,等于是先修相关法律,以此作为朝野政党促进修宪工程动力

严格来说,将《民法》第12条「满20岁为成年」下修为18岁,并不涉及《宪法》投票权年龄,犹如《民法》第980条规定「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也并未与投票权年龄一致。所以,25个相关法案修法预计2023年正式上路;明显是借此做为未来两年修宪的准备及其理由。当然,以整体宪法架构而言,若能一致也未尝不是好事,只是推动修宪工程之巨难以想像

其次,修宪案须引起社会大众共鸣,汇集广大且足以撼动人心民意,才能促使朝野政党共同商议,或以国会政党协商方式,去号召各自的支持者支持;然而,此一阶段最难之处,在于「修宪案」绝非仅有1个或1条,也绝非只有针对下修「20岁的选举权」,可能牵涉的议题尚有「国家名称」、「五院组织」、「两岸模式」甚至「基本国策」;我国历经7次修宪史实,每回条文至少牵动10条以上,足见工程浩大

惟乐观的仅是,提出正式宪法修正案需要的立法院立法委员提议、出席及决议额数,以目前民进党在立法院的席次实力,有其绝对的机会!反而民进党认为,朝野合作气氛目前荡然无存,须待社会重大议题形成强烈共识才有机会。

修宪最难之处在于通过门槛相当高,当年陈水扁担任总统时通过《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以极硬性规定「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以2020年第15任总统蔡英文连任的817万票为例,该次选举人总额为1934万人,其中有1446万人投票,投票率达74.9%;而总统蔡英文得票率为57.13%。换算若要修宪通过,则「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需约967万人有效同意票,超过了蔡英文连任的817万票。

更何况,总统大选仅是人的选择,修宪可能触及10个条文以上的选择,只要对其中1条或1、2个字不满,即有可能不投或反对。观之民国94年修宪前选举的「任务国大代表」可知,选举投票率仅约23%,创下历史新低。足见,连当年宪政如火如荼建构时代国人为了修宪而趋动返乡投票的欲望犹低,因此,要达修宪门槛恐怕非常遥远!

作者大学法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