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控网友「强脱内裤」性侵 LINE甜密对话曝光男获不起诉

▲女子指控遭性侵,但因隔了太久才验伤被认定罪证不足。(示意图/pixabay)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28岁蔡姓男子今年3月透过交友软体结识26岁女子,双方一周后约在租屋处见面并发生性关系,未料,女子事后却指控「他硬脱我的内衣裤性侵我!」新北地检署认为女子并没受伤,且过了16个小时才验伤,事后也未向任何亲友求救,认定罪证不足,将蔡男不起诉。

26岁女子指控,她今年3月初透过交友软体「Goodnight」认识蔡男,双方认识一周后,某天深夜约在蔡男租屋处见面聊天,未料蔡男竟不顾她的反对,强行脱下她的内衣裤性侵得逞,让她觉得不能接受。

蔡男则供称,他3月初认识26岁女子,1周后女子就称心情不好想到他住处聊天,她因为对女子有好感认为可以交往,进而和女子发生性关系,2人亲热过程有别的女性打电话来,女子还抢手机查看,吃醋表示「我是你女友,当然可以看你手机!」

蔡男还表示,他抱女子时,对方虽有说「不要碰」,但随后就没有再拒绝,还主动伸手抚摸他的生殖器,并自行脱下自己的内裤,亲热时女子也没有抵抗,女子还有询问「有没有戴保险套?」完事后他便给了女子500元搭车回家。

检方查看双方先前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女子曾传「想你了欸」、「你是想摸吧」、「你要去找胸部大的女生吃饭了吗?」等暧昧话语,且女子遭「性侵」后,隔了16个小时才去验伤,期间没有大声呼救给附近房客知道,事后也没有向家人或朋友求助,反而向没见过面的男网友哭诉,认定违反经验法则、证据不足,将蔡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