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SARS列第五类传染病! 疾管局定名新型冠状病毒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中东地区最近出现「类SARS」新型冠状病毒,造成1人死亡,引起高度关注。卫生署疾病管制局27日上午招开专家会议决议将此疾病定名为「新型冠状病毒呼吸道重症」,并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并吁请医师多加注意疾病。疾管局同时也在网路上增开专区,欢迎民众使用查询。

▲图为SRAS病毒,非新型冠状病毒。(图/取自网路)

世界卫生组织24日发布公告说,一名49岁卡达男子近期从乌地拉伯回到卡达后,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后转入英国伦敦一家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英国卫生防护局确认他感染的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跟导致2002年冬到2003年春肆虐全球传染性SARS病毒同属一个「家族」。

后来丹麦也传出数个病例,但26日最新检测结果显示,丹麦境内6个「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全部排除,均确诊为普通流感。这6名患者中,一名最近去过卡达,一名曾去过沙乌地阿拉伯。5名患者中有4人来自同一个家庭,其中一名家庭成员最近去过中东地区。

疾病管制局除将此病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也表示现阶段疫情台湾低度风险,并吁请医师在发现疑似病例时,应在24小时通报卫生单位。照护人员与接触者除应采取适当呼吸道防护外,并应进行健康监测,注意是否出现包括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相关症状,直至接触后7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