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员陈亭妃 打诈新四法 三面向进行防范

立法委员陈亭妃

随着网路媒介和平台的迅速发展,诈骗行为日益猖獗。立法委员陈亭妃指出,由于缺乏专门法规来遏制诈骗,现有法令已无法有效保护民众。她表示,走入基层了解后,深感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难以辨别,对于被诈骗的民众,以及银行人员在阻止诈骗时所面临的困难,感同身受。

陈亭妃指出,银行专员和其他执法人员在第一线经常遇到挑战,难以及时阻止诈骗案件。她描述一常见情景,当银行专员提醒客户可能遭遇诈骗时,许多客户坚信自己没有问题,甚至对专员的警告感到不耐烦。

她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甚至连我自己看到那些简讯,有时候都觉得它们好像是真的。」她强调,现代电子钱包的便捷性让诈骗者能轻易追踪民众的购物平台,并发送看似真实的讯息。尽管诈骗来电显示的电话可能是真实的,但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后往往会出现问题。她感叹,连她自己都难以分辨,更何况是普通民众。

针对这些挑战,陈亭妃强调「打诈新四法」的关键作用。该法令主要针对金融、电信和数位经济等面向进行防范。她指出,电信公司应负责审核相关资料,不能随意让人申请国际电话。如果电信公司疏于审查,导致民众受骗,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希望多了这样的权责归属,可以溯源防诈。

此外,数位经济防范也非常重要,许多诈骗行为通过网路进行,由于申请过程中缺乏严格审查,常常出现假资料,增加了刑事单位和司法单位的执法难度,导致抓到的仅是被利用的人头,而非真正的主谋。

科技发展快速,现代电子钱包的便利性让人们容易拥有多个帐户,但也带来了资讯泄露的风险。在此次修法中,政府将加强对这类风险的防范,以确保民众的资讯和财产安全。

期望「打诈新四法」上路后,从源头开始防制,让更多第一线的执法人员能以有效的工具来保护民众免受诈骗之苦。陈亭妃强调,防诈不仅是政府和执法机构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只有透过全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地打击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