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心情不佳…男潛入校園偷拍女師如廁 判執行4月緩刑2年

嘉义林姓男子涉嫌潜入嘉义市某国小厕所偷拍女老师如厕画面,警方循线带回林男讯问,林男坦承因罹癌心情不佳,一时失虑犯案。嘉义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处应执行4个月徒刑,缓刑2年,接受法治教育。可上诉。

警方表示,某国小校园2月间发生有不明男子进入校园女厕,偷拍教职员如厕画面,引起校园人心惶惶,警方据报,调阅监视器画面,循线带回住在附近的36岁林姓男子。警方询问后函送法办,嘉义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嫌提起公诉。

判决书表示,林男于2月6日下午4点多、5点多潜入校园先后尾随2名女老师进入女厕,持手机拍照及录影如厕行为及臀部等隐私部位影像。2月7日中午他又进入校园,陆续尾随2名女老师进入女厕,以相同的手法,窃录女老师如厕及身体隐私部位。后来其中1名老师不愿提告。

法院审酌,林男坦承犯行,因罹癌于案发前旧疾复发,导致身心状况不佳,一时失虑犯案,有意与对方和解,并表达歉意,因告诉人不愿调解,双方无法和解,经警查获后,已有悔悟。所拍摄影像都已删除,但手机仍依法宣告没收。

依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2万元,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12小时。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男子涉嫌潜入校园尾随女老师进入厕所偷拍,遭嘉义地院依妨害秘罪判刑。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