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提供國手訓練或參賽短期失能及身障醫療照顧
立法院会上午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案。记者苏健忠/摄影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案,明定国家代表队培训选手及队职员,因为培训或参赛导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碍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机关应发给慰问金,并且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碍选手后续医疗照顾及相关就业辅导服务。
今年2月中旬,台湾男篮国家代表队参加2025亚洲杯男篮资格赛,事前传出保险手续尚未敲定,导致组队不顺,民进党立委何欣纯等人提案修法。
根据三读通过条文,为维护代表学校参加学生综合运动赛会及联赛学生、运动教练的安全及健康,并且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应另为学生及运动教练投保团体伤害保险,团体伤害保险给付项目应包括身故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保险金、伤害门诊保险金、失能保险金。
针对参加国家队培训时受伤,三读条文明定,国家代表队培训选手及队职员,因为培训或参赛导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碍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机关应发给慰问金,并且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碍选手后续医疗照顾及相关就业辅导服务。至于在保险部分,短期失能理赔给付额度与选手合约薪资差额,由中央主管机关依规定补助。
此外,院会也通过两项附带决议,包括要求政府协助学生选手及运动教练纳入团体伤害保险,现阶段仅以教育部主办的竞技层次、伤害发生机率与严重程度较高的全大运、全中运和学生联赛为对象,请教育部在办理各项保险时,确实要求保险内容应包括学生参加赛会或集训时,报到后热身、训练等过程受到伤害时,以及受伤后提供生活补助的相关保障。
另外,要求政府启动政策保险有关保障各级学校之运动选手、保险采购程序、保费费率精算、补助金额及实施方式之研议,并且在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