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应有身心障立委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有超过120万名的身心障碍者,影响所及至少500万名家属,需要多元与个别的优质的高龄者及身心障碍者政策。本届我国立法院因为没有身心障立委,使得国内在推动诸多政策困难重重,许多涉及身心障碍者的相关法律与措施都需即时检讨修正。
2022年8月我国提交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第二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委员认为我国在第29条保障身心障碍者参与政治及公共生活部分,只有简单说明「身心障碍者得自由加入各政党,亦得依《政党法》规定,筹组政党并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仅是消极地说明身心障碍者可以自由参与公职选举,极度缺乏积极促进其参与政治的措施。因此。各民间版报告均批评「未给予障碍者足够支持参与选举」。
台湾在徐中雄、郑龙水、杨玉欣与王荣璋等立法委员之后,立法院就没有身心障委员,我国对身心障碍者参政,不但没有像关注性别平等、原住民与新住民等重视需求,反而不断在退步。
台湾面临高龄化及少子化的趋势,由于人口结构的改变,加上社会及经济安全网的缺乏,使得我国社会面临三大风险,包括:照顾的风险、障碍的风险、贫困的风险。为解决这三大社会风险,我国应大幅检讨增修订过时的法律,包括:为维护国人的照顾品质,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检讨修订长期照顾服务法。为确保健康无碍的生活,应制订无障碍专法,障碍者数位近用法,身心障碍者反歧视法、身心障碍者权利救济法等。另为减少贫穷及创造就业机会,应修订社会救助法、就业服务法等。
此外,因应现今科技与环境变化及高龄化与少子化的发展,我国社会福利政策需要与时俱进,且需要先经过「身心障碍影响评估」后才能实施,此都需要具有障碍意识的身心障不分区立委,促成增修法的推动。
障碍议题不分蓝绿白,有效监督行政部门建立符合高龄者与障碍者及障碍儿童所需的理想政策制度,落实障碍平权,实在刻不容缓!因此我们提出三项诉求:
一、台湾超过120万身心障碍者,影响所及近500万家庭,已是我国总人口四分之一,立法院急需要有身心障立委席次。
二、身心障碍者最了解自己的困境与人权需求,「没有我的参与,不要为我做决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三、呼吁各政党不分区立委提名时,应考量与「以障碍者为主要组成的障碍平权倡议组织」(DPO)合作,推出具有障碍平权意识的障碍者作为候选人,列于安全名单内,以彰显人道关怀与社会正义。
(作者为CRPD联盟召集人暨台湾障碍者权益促进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