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辞壹传媒董事会主席 叶一坚接任

传媒昨宣布黎智英已辞任董事主席公司执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美联社

壹传媒昨宣布黎智英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董事会亦宣布,现任非执行董事叶一坚自29日起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黎智英为壹传媒创办人兼大股东,日前被以违反《香港国安法》、欺诈罪名起诉,后获准保释,香港律政司不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定于31日10时开庭审理,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审理,预计需时1小时。壹传媒早前发通告指,集团由一组管理人员经营,董事会预期指控不会对集团的日常营运造成即时重大不利影响

壹传媒昨指出,叶一坚于2018年6月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而其本人亦出任多间公司旗下附属公司董事。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曾任公司非执行主席,并由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曾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叶一坚也曾出任壹传媒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印刷媒体,负责监督在港﹑台湾报纸杂志及印刷业务,亦为苹果日报社长

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昨颁下书面理由称,按以往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只要有足够理由被告不会再犯侵害国家安全罪行,就可以给予保释。法官还说,被告一方指出,只要黎智英发布一个贴文,就要重新还押,而被告一方提出的保释承诺是为这次案件订造,加上被告同意在整个保释期内都不得离开住所,让法庭有足够理由相信如果批出保释,被告不会再犯下国安罪行。

此外,对于黎智英获准保释,中共中央党媒《人民日报》微博公众号「人民锐评」发表文章〈批准黎智英保释,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并以「香港法院,你们是不是管辖确有困难?」为图片文字,批评法院的决定,更强调案件可由驻港国安公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