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貼文說前男友偷吃還跟蹤毀物 女挨告判有罪
萧姓女子在脸书指前男友是偷吃的男人,还跟踪前男友到住处,毁损同住女性友人的鞋柜和机车挨告。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加重诽谤、毁损罪判拘役75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基隆市萧姓女子与前男友后,在前年11月25日、12月12日和去年2月27日,在脸书发表与性有关文字,如「最重要的一点那天一起玩3P,好刺激」、「偷吃的男人一辈子都改变不了的,等这看吧」、「炮友永远都会存在」等内容。
萧女并将贴文观看权限设定为公开,网路上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贬损前男友名誉及社会评价,并使前男友心生畏怖,影响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
萧女另于去去年5月9日晚间10点半多,在前男友与周姓女性友人住处,先徒手破坏周女3个鞋柜,接着又将周女停放在地下室的机车推倒,造成机车左煞车、车壳破裂,毁损并不堪使用。
警方接获萧女前男友和周女报案后,通知萧女到案说明,制作笔录后将全案送办。检察官侦查后,依涉犯加重诽谤罪嫌、跟踪骚扰罪嫌、毁损罪嫌起诉萧女。
基隆地院开庭时,萧女承认犯行,法官审视相关卷证,认定萧女未能控制情绪及言行,对前男友做出骚扰及损害名誉行为,从重以加重毁谤罪处断,另犯毁损周女物品罪,应予责难。
法官考量萧女犯后坦承犯行,以及犯行动机、手段及目的等情状,依加重毁谤罪处拘役40日;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处拘役40日。应执行拘役75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缓刑2年,并应于判决确定年内,向指定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萧姓女子在脸书指前男友是偷吃的男人,还跟踪前男友到住处,毁损同住女性友人的鞋柜和机车,被法院依加重诽谤、毁损罪判拘役75日。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