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對男舍友伸鹹豬手 台南監獄受刑人強制猥褻判6月

台南监狱潘姓男受刑人去年12月2日下午3时42分、5时10分在七舍舍房内,未经刘姓舍友同意,也不顾对方将其手拨开,表达反对,两度徒手抚摸刘下体与大腿,潘辩称「我只是开玩笑」,台南地院认潘犯强制猥亵罪处6月,可易科罚金。

潘不否认当时徒手触摸刘的下体,但矢口否认犯行,他辩称,只是开玩笑等语。案经刘于调查时陈述明确,并有检察官勘验笔录、监视器录影画面光碟及翻拍照片等佐证,法官认事证明确。

台南地院审酌,潘是刘的监所舍友,不思尊重被害人身体自主权,违反其意愿强制猥亵犯行,致其身心受创,实属可议。

惟念潘犯后于审理时坦承态度,且刘表示不提出告诉、不出庭表示意见,及潘的前科、家庭、生活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依法量处其刑。

潘男不顾刘姓舍友将其手拨开,表达反对,两度徒手抚摸其下体与大腿,台南地院认他犯强制猥亵罪处6月,可易科罚金。图/取自台南监狱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