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贴胸2秒钟!五金老板伸咸猪手 挨告强制猥亵判3个月

▲色老板茶水强拉女助理胸贴胸」2秒钟时间被告强制猥亵,除了被判刑,并须赔偿女助理21万多元。(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五金礼品加工批发公司罗姓老板,被女助理指控猥亵,不仅伸咸猪手,还强拉她「胸贴胸2秒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强制猥亵罪,判决罗男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民事部分再判罗男需赔偿21万多元,并为女助理开立非自愿离职书,全案均可上诉。

根据判决,2016年9月某日下午,罗男趁与女助理单独在茶水间,先是身手碰触女助理的内衣,又强行将女助理拉近,2人「胸部贴胸部」约2秒钟时间,事后女助理提告猥亵。

审理期间,罗男否认猥亵,其律师表示,根本是女方为了索讨资遣费和非离职证明使用的手段。不过法官认为,罗男确实以偷袭方式,趁女方来不及抗拒时,达到强制猥亵目的,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女助理索赔21万1206元资遣费,且要求开立非自愿离职书,法官认为赔偿有理,判罗男需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