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要求代理议长郭信良 依法迳行如期召开临时会

南市民进党团总召林宜瑾程序委员邱莉莉及李退之,要求代理议长郭信良依《地制法》第34条之规定如期召开临时会。(图/议会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攸关台南市议会议长补选的程序委员会,26日遭国民党议员蔡育辉王家贞及洪玉凤无党籍林阳乙等四人再次杯葛,致使人数未达过半开会门槛流会,民进党团总召议员林宜瑾与程序委员邱莉莉及李退之,对此表达强烈谴责,并要求代理议长郭信良依《地制法》第34条之规定如期召开临时会。

林宜瑾表示,《地制法》第34条明订经市长、议长或3分之1议员连署请求得召开临时会,眼前市议会,已由市议会代理议长及25席远超过3分之1的市议员连署召开临时会,显见此次临时会召开符合地制法之规定与精神。因此,不论国民党团透过程委会如何杯葛,市议会都应依法召开临时会,以确保依法完成议长补选和明年度预算审查能如期进行。

林宜瑾指出,程序委员会仅是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怎么可能凌驾大会之上?国民党团自我膨胀程委会职权,误以为能够由程委会决定是否召开大会,这样的情况就像国民党团认为议长出缺可以不用补选一样,身为地方立法机关民意代表,却对于《地制法》、《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及《台南市议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置若罔闻。

林宜瑾认为,社会各界应予这些不谙法令问政,擅自以情绪人治凌驾法律之上、杯葛程序委员会和议长补选的泛蓝议员,最严厉的指责及挞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