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就職六周年 涉貪案下周二宣判...她吐露心情
宜兰县长林姿妙(中)涉贪案下周一审宣判,若遭判贪污有罪将面临停职,由副县长林茂盛(左)代理;她表示相信司法会还清白。记者陈敬丰/摄影
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今天就任六周年,在宜兰县府说明6年施政成绩。她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遭起诉,下周二31日宜兰地院一审宣判,若判贪污有罪将面临停职;林坚定地说,相信司法会还她清白,她正派经营,谢谢大家。
林姿妙遭控指示县府局处长违法认定地主陈正勲等人免课土地增值税,换取免费使用陈的另一块土地当作竞选总部,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此外她也被控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特殊洗钱等罪,检方求处有期徒刑20年。林案涉案人士众多,包括林姿妙的女儿林羿伶、县府局处长共15名被告遭起诉。
宜兰地方法院10月底谕知,12月31日下午2时半宣判林姿妙涉贪案。根据地方制度法,林姿妙一审若被宣判贪污有罪,将遭停职,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林姿妙今天被问及面临宣判的心情,她说,「相信司法还我清白,正派经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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