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岛海军公所考略(上)
威海刘公岛上的北洋海军公所建筑是现存罕见的清代北洋海军的军事建筑,被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岛上现存北洋海军相关建筑中面积最大的一处,历史价值重大。不过因为相关的史料散乱,长期以来对于刘公岛海军公所的认识十分模糊,很多基本概念都存在认识偏差,例如其建成时间,就存在着众说纷纭,有1887年开工,1889年建成之说,还有1891年建成之说等等。综其原因,就是到目前为止,未有一准确资料来详细说明此建筑当年的建设情况,本文谨根据相关史料进行梳理,就刘公岛北洋海军公所历史上的建设时间及真正性质加以考证。
上篇:建设时间考
在威海卫基地全面建设开始后,1888年清廷批准颁行《北洋海军章程》,北洋海军就此得以正式成军。作为一支新组建的国家军队,对其司令部和办公场所的所在地进行明确,是毋庸赘言的重要工作,《北洋海军章程》中就此有明文规定:“提督一员,统领全军操防事宜。归北洋大臣节制调遣,择威海卫地方建衙或建公馆办工,另于威海卫、旅顺口两处各建全军办公屋一所”。
这里所指的“衙”、“公馆”是北洋海军提督的办公之处,而另外于威海卫、旅顺口各建一座的“全军办公屋”就是海军公所。据此,旅顺口、威海卫两处海军公所是1888年末随着《北洋海军章程》的颁行才有了兴造的法规依据,其建成时间显然不会早于《北洋海军章程》的正式颁行。
具体实施之中,旅顺口基地因为营建开工较早,当时炮台、船坞、营舍等规模已具,是北洋海军唯一一处较为成熟的基地,在基地设施已经基本告成的旅顺口建设全军办公用的海军公所,其迫切性明显高于基地工程尚未完成的威海,1888年清廷颁行《北洋海军章程》时旅顺基地工程已近尾声,从战后日军拍摄的两处公所的正门照片上能明显看出旅顺海军公所建筑规模不及威海卫刘公岛海军公所,据此及其他史料综合分析,旅顺海军公所建筑为旅顺基地原有建筑,《北洋海军章程》的颁行后改建为海军公所,因而旅顺海军公所的启用起间要早于刘公岛海军公所。
光绪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89.11.6),丁汝昌就旅顺海军公所应用家具铺陈等事项致信刘含芳,“旅顺公所应用家具铺陈等件,先购后禀,恐日后未易核销。容到沪后通行估价后,再斟酌办理”。信件内容明显说明旅顺海军公所刚建成,内部尚未购置办工家具,公所未正式投入使用,此信件时间与李鸿章所书旅顺海军公所匾额时间相近,也就证明旅顺海军公所的建成时间是在1889年底。至于刘公岛海军公所的建设时间,在北洋大臣李鸿章上奏报告海军经费收支情况的报销折中可以辨明。
海军报销折,是李鸿章向清廷汇报海军建设花费开销的重要文件,根据其中所记录的经费支出内容,可以分析出当时海军各项建设的投入和开展时间等基本情况。在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颁行后,事关刘公岛的海军建筑建设支出,主要仍然是集中在基础的设施上,如刘公岛水师学堂、石岸铁桥、灯塔、提督公馆、演武厅、煤库、工程局住房等。海军公所的出现则是迟至1891年的光绪十七年份第三案中才被首次提到:“威海建造海军公所房屋、洋员住房、添设雷桥、浮埠等项工料,共支银四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两零”。
需要注意的是,海军经费报销折中所称的“支银”,是指为营建工程支出经费,这并不能简单理解为该项工程在这一年份工程已经告成。以刘公岛水师学堂的情况为例,其工程费用的支出列在光绪十五年海军经费报销第一案内汇报,而其完工并正式启用的时间则是在光绪十六年的四月之后。
光绪十七年五月十九日丁汝昌致刘含芳、龚照玙的信中曾提及一个重要细节:“福来舍请假及续留盖房各节,已详请办理。稿另咨,到希察存。添造定雷浮埠一节,既荷会衔函禀,感戢之至!希即作速办理为幸”。其中所说到的为洋员福来舍“盖房”以及“定雷浮埠”两件事,对应就是李鸿章在光绪十七年海军经费报销折中所称的威海建造“洋员住房、添设雷桥、浮埠”。按照丁汝昌信中所说,这两件工程在光绪十七年刚刚是“详请办理”、“函禀”,即处于准备阶段,由此可知海军经费报销折中例如的这些工程,只是汇报奏请支出经费,并不代表着这一年已经竣工。
中国驻欧公使薛福成在光绪十七年二月初七(1891.3.16)的一篇日记中,记录了从某报纸上看到的有关中国新闻的内容:“威海在八年前不过渔民耕户所结茅屋尔,今则经营周密,商旅辐凑,有屯营,有操场,有水师学堂,有巨店广厦,有数日往返烟台之轮船,岸上要隘分建炮台,安置大炮,水面建筑铁码头,为兵轮停泊之所,各轮寄碇皆在刘公岛,以其水深风静,虽遇东北风大作无虞也。由威海至烟台,水路一百三十里,轮船行四点钟,陆路乘马约十点钟可达。威海设电报局,刘公岛亦通电线,与内地相连。若改威海为水师署,胜于旅顺多矣”。其中点数了威海刘公岛上当时已有的军事建筑,以及相关交通、通信等内容,但此时的“水师署”尚不在威海,也就是说北洋海军此时在刘公岛并无衙署或办公场所,说明1891年时刘公岛海军公所并未建成或投入使用。
综上,光绪十七年海军报销案中提到为建设刘公岛海军公所支银,可以视为是刘公岛海军公所开工的一个信号,即刘公岛海军公所的开工时间不会早于1891年。
有关刘公岛海军公所的完工时间,在中国史料上尚未发现明确说明,不过有十分清晰的其他证据。
1895年2月日军占领刘公岛后,日本海军代用巡洋舰“西京丸”的一等机关手清水为政曾登上刘公岛,拍摄了多张岛上军事建筑的照片,在其中一幅摄于刘公岛海军公所门前的照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海军公所匾额上的文字。包括有“海军公所”四字,和题字者李鸿章的落款以及立匾额的时间,其时间信息为甲午三月立,即西历1894年的4、5月间。比较特殊的是,这块匾额上对时间的描述用的是某年某月立,而非某年某月题,足以证明这一时间不仅仅是题写匾额的时间,还同时标致这这座建筑物落成使用的时间。
作为重要的佐证,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在光绪二十年五月二十五日(1894.6.28)曾有一封特殊的书信,其内容是向济南府知府鲁琪光求字,以作为刘公岛海军公所的装饰:“威海新建公所,四壁微有点缀,然绝少名贵伟丽之观,未足以资润色”。希望鲁琪光“惠赐单款翰宝数幅,增绚花厅,益恋人流览矣”。这里所指的“新建公所”无他,就是刘公岛海军公所,此信的时间为1894年6月28日,丁汝昌尚在称刘公岛海军公所为“新建”,而且从求字一节来看,也足证建筑物落成未久,欠缺内部陈设。假如刘公岛海军公所在1891年或更早之前就已竣工使用,距此信已三年有余,用“新建”二字则毫无意义,该书信与匾额时间相对应可以大致说明刘公岛海军公所的落成使用时间。
1933年7月,天津某校供职的郭岚生来烟台、威海游览,整理出版了《烟台威海游记》,在刘公岛海军公所游记中有如下记载:“(海军公所内)东面有戏台一座,丁公时所建,台甫成而战事起,丁公未曾享用过一次,即殉于难,现在成了英人的电影院”。这座已改为英人电影院的“戏台”建筑,也是海军公所建筑群内的其中一座,“戏台”建成时间也间接证明了海军公所建筑的建成时间之晚,与前文 相关资料所对应。
据此,刘公岛上北洋海军公所的建筑时间已可确认,该建筑因《北洋海军章程》的颁行而获准建设,所需工程经费在1891年由李鸿章上奏清廷报销支出,随后工程开始,至1894年初春落成使用。至于现代坊间所谓1888年北洋海军成军时即有刘公岛海军公所,以及所谓李鸿章在光绪十七年(1891年)巡阅北洋海军时曾在刘公岛海军公所阅舰等语,都缺乏史料证据的支撑。
文字来源:海洋人文历史 阿波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