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在锡打官司8年「只为讨回4个月薪水」 原因曝光⋯网赞爆
南韩综艺天王刘在锡虽然现在已经有「国民MC」的地位,但过去也曾受到经纪公司的不合理对待。近来他终于结束与前公司8年的诉讼,拿回应得的6亿907万韩元(约台币1680万元)。其实这对刘在锡只是4个月的薪水,但他坚持讨回的原因,却也让众人非常感动。
▲刘在锡被前经纪公司欠薪8年。(图/资料照)
刘在锡2005年与经纪公司STORM ENF签约,但公司在2010年遭遇瓶颈,于是将应发给所属艺人的演出酬劳全部转给了债券公司。同样受害的还有刘在锡当时的同门艺人金勇万,被拖欠9678万韩元(约267万台币)。
STORM ENF在2010年破产,但债权人众多,结算相当不易,于是就把该支付给刘在锡和金勇万的酬劳抵押给了法院。刘在锡和金勇万曾告STROM ENF获得胜诉,但却前公司以「拥有抵押金权力的全部债权人为对象的确定判决」为由拒绝支付。
▲刘在锡被前经纪公司欠薪8年。(图/资料照)
经过8年的长时间诉讼,刘在锡和金勇万终于在22日确定可以拿回这笔被拖欠了8年的演出费。不过以刘在锡的身价,这笔金额只是4个月的薪水,但他坚持讨回的原因,在于「希望借此机会作为案例,让后辈知道即使公司倒闭,还是有机会可以拿回应有的权利和报酬。」如此正直的性格,也让网友赞道:「不愧是国民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