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拍场虐鸟 每年获利上百万元

笼拍业者将尚在育雏阶段的翠鸟幼鸟从巢内挖出,摆在树枝上「排排站」,供鸟友拍摄。(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提供/黄婉婷台北传真)

业者非法圈养保育类短耳鸮,历经摆拍折磨后,猫头鹰左翅低垂,显然已负伤。(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提供/黄婉婷台北传真)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等动保团体,8日与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同声谴责国内鸟类笼拍、巢拍及诱拍3大不当拍摄行为,笼拍业者甚至以夸张噱头话术如「翡翠爱爱版」为名,抓不同鸟类进笼交配,甚至抓鸟摆拍导致鸟类负伤,新兴虐待手法每年推估获利上百万元,动团现已检举6处非法拍摄场所,呼吁政府和检调彻查。

动社副执行长陈玉敏说,动社2年前卧底搜集证据,发现笼拍业者将野生鸟类抓进人造环境,却谎称是鸟自己飞进来,当中不乏保育鸟类,甚至有台湾不曾出现的爪哇翡翠,走私嫌疑高,还有业者非法圈养保育类短耳鸮,并用手调整其摆拍姿势,导致鸟类左翅负伤。

陈玉敏公布全台6大不当笼拍场所地点,包括桃园鸡场、竹默瑞鳕翠鸟学苑、新竹北埔翠鸟艺园、台中大甲飞羽、南投福田生态园区及南投阿铭,每次收费500元至8000元不等,视拍摄的鸟种珍稀和画面特别程度而定,还有月付1000元拍到饱,推估每年获利上百万元。

她指出,巢拍经营者时常偷鸟巢入棚,导致亲鸟惊吓而弃巢,甚至将雏鸟从巢中挖出摆拍,导致雏鸟最终全数死亡;也有业者会以诱拍方式,如利用老鼠吸引猫头鹰,改变摄食生态,可能影响鸟类健康。

动社理事、律师詹顺贵指出,业者走私行为涉及违反惩治走私条例、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野保法;猎捕野生动物涉及野保法;购买保育类鸟类违反野保法;未取得许可利用野生动物营利违反野保法,至于笼拍场不当饲养、骚扰,保育类适用野保法、一般类适用动保法。

林淑芬质疑,地方、中央政府执法并不积极,呼吁检调、相关管理单位务必严惩,否则业者认为风险小,抓到后也不涉及刑责或仅有行政罚,但有刑责才有恫吓力,她认为应思考提高裁罚基准,并依情节轻重定出差异。

对此,农委会林务局、农委会防检局允加强查缉,且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明定禁止输入疫区鸟类,违者可处7年以下、徒刑并科300万罚金。

农委会畜牧处表示,若确定业者有圈养事实便适用动保法,今年也会修法针对骚扰、虐待行为加重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