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u forever and ever」人妻看到这句爆炸了!怒告小三讨百万
「love u forever and ever」,人妻看到这句爆炸了,怒告小三讨百万。(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老公阿国(均化名),婚后10年近期却行迹诡异,常外出便不知去向,后来在Instagram看到暱称欢欢(化名)的女子,要求阿国带她去吃美食,不料,又发现2人暧昧LINE对话,「宝贝躺床上了吗?有穿衣服」…「脱光啦」、「休息一下我们去洗澡」,后来还有拥吻照,小萱愤而提告欢欢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提出暧昧对话当证据,内容包含「宝贝这么早就醒喔」、「宝贝躺床上了吗?有穿衣服?」、「问错了应该问有穿裤子吗?因为宝贝一定都先穿衣服在考虑穿内裤」、「脱光啦」、「休息一下我们去洗澡」。
「…很高兴我们能在一起,你对我好宠我让我爱护着我,让我深深的爱着你,我想对你好,想永远爱着你,想永远在你身边〜…老公〜我永远爱你生日快乐」。又在阿国生日时,欢欢寄送有「love u forever and ever(永远爱你)」内容的生日贺卡。
欢欢辩称,双方是公司同事也同社团队,在通讯软体的亲密互动,仅是朋友间的互亏与开玩笑而已,并未发生性行为。当时的对话,是因她还不知阿国有配偶,才会有开玩笑的亲密互动,之后经同事告知阿国已婚,就尽量保持距离,但因阿国不愿意,甚至想挽留她竟定位跟踪,还将她的汽车轮胎放气。
法官认,欢欢在知道阿国已婚时,仍逾越普通朋友间一般社交行为,发生不正常的亲密交往,破坏小萱的婚姻,侵害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属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予以不法侵害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损害赔偿,以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