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公务员这么肮脏」人妻怒谯小三被告 一句话结局神逆转

邓女发现老公外遇,气得怒谯小三「脏女人」,为自己辩驳「陈述的是事实」,得到法院同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邓姓女子发现老公和张姓女子外遇,气得跑到张女门外大骂「脏女人、妳这个公务员这么肮脏」等情绪言语,因而挨告。新北地院公然侮辱罪简易判决,邓女需缴罚金5000元;邓女不服上诉,「在我的认知下,他们行为是肮脏的…我只是陈述事实」,最后因合议庭认为「所说并非虚伪言论,也非不实抹黑,法律理由处罚说实话者」,获改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2018年4月18日晚间,由于邓女发现老公和张女的婚外情,气得跑到张女住家门前骂「脏女人」、「你这个公务员是这么肮脏」、「妳这种脏女人」、「妳败坏社会善良风气」」等,后来被张女提告公然侮辱罪。邓女在新北地院一审时被判罚金5000元,不服上诉,「在我的认知下他们的行为是肮脏的、败坏社会善良风俗的,我只是做事实陈述。」

经查吕姓男子和张女发生婚外情是事实,所以邓女说的话尽管内容尖酸刻薄,但所述属实,并非毫无意义的谩骂,更没有故意杜撰意图贬损名誉,难认有实质恶意,虽然让张女感到不快或影响名誉,仍属宪法所保障言论自由范畴

判决书接着指出,「名誉」是一种外部社会的评价,而法律保障的就是「不备他人以虚伪言论毁损的社会评价」,所以一个人有维护良好声誉不受抹黑的权利,但没有「欺世盗名」的权利。名誉本来就是以事实为基础,既然邓女士陈述事实,那法律没有理由处罚说实话的人。